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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V” 素食標示規範
“V” 素食標示產品
下列產品不予使用“V” 素食標示:
- 動物肉品(肉類,禽類,魚類,海產)。
- 以肉或骨頭為原料製作的產品(包括湯品、醬料和其它半成品)。
- 動物脂肪(乳脂除外),用於煎炸的脂肪或含有魚油的人造奶油、 用於蛋糕、派餅、
義大利麵的類似產品,用於煎炸,烘烤,烤盤上油, 罐頭,或其它的類似產品。
- 來自動物原料的明膠、調味汁,膠凝劑。
- 蜂王乳。
- 含有來自屠宰場副產品成分的其他產品。
- 工廠蓄養方式生產的雞蛋。
具體成分:
- 乳酪
- 通常使用從牛犢的胃內膜中提煉出來的凝乳酶制成,因而是不可接受的,而素食奶酪的酵素來源於植物成分或微生物發酵制成,可接受。
- 脂肪&油脂
- 必需是植物提煉的。人造奶油需要核實。其中可能含有從動物脂肪中提煉出來的成分,維他命A和E可能使用明膠作穩定劑,維他命D可能取自被屠宰羊的羊毛脂——這些成分不可使用。
- 蜂蜜
- 可接受,.純素產品則不適用。
- 果汁、含酒精飲料、醋
- 需要檢驗。有可能使用明膠,蛋白(通常是工廠式養殖的蛋), 魚膠(鱘魚的魚泡)或蟹殼質(粉碎的龍蝦或蟹殼)作澄清劑——不可用。
- 乳清
- 只能使用以微生物或植物性凝乳酶生產的素食奶酪。
- 辣醬油(伍斯特郡醬油)
- 常常含有鯷魚的成分,需要核實。
- 食品添加劑
- 需要檢查其可能的動物來源
任何含有基改成分的產品都是被禁止的。
在餐飲業:
通過素食標示認証保証菜單的配料,適用同樣的准則。
而且每一個特定的飯店必須至少提供一份素食標示菜色,必須經常改變菜色 (通常是每日變換不同菜色)。另外必須提供至少兩份素食菜肴。
定期檢查各餐廳對素食標示規範的執行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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